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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紧急物资采购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75        新闻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作者:边吴林

学校各单位:

本学期以来,各单位急需物资紧急采购事项增多,造成物资申购流程不规范、事后手续办理较慢等问题。为规范此类事项的申请采购程序,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经多方调研,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特制定急需物品申请采购流程。

一、急需物品的范围

(一)节假日期间,学校或上级机关临时安排活动所需物品;

(二)正常活动进行中临时需要增加的物品;

(三)已经OA申购,但审批未完成而又急需的物品。

二、急需物品采购流程

(一)节假日期间,学校或上级机关临时安排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流程:无法及时履行OA物资申购手续的,由使用部门经办人提出采购清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OA物资申购手续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

(二)正常活动进行中临时需要增加物品的:无法及时履行OA物资申购手续的,由使用部门经办人提出采购清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OA物资申购手续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已经OA申购,但审批未完成而又急需物品的:该类物品的采购由经办人截图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与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负责人先行沟通后,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负责人提前安排采购。

三、注意事项

(一)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采购人员不接受各单位经办人员私下沟通的先行采购事项;

(二)各单位应尽量提前考虑所需物资及申购手续,如遇计划外紧急物资需求,按本办法执行。

(三)各单位对所采购物资应及时组织验收,避免耗材类物资使用完毕后无法履行正常验收程序,造成后期报账手续不全。

(四)及时补办物资申购手续,手续拖延时间较长或未按流程补办的,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将不再处理该部门紧急事项。

(五)各单位未经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自行采购物资的,所有后续手续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