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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学期疫情防控与校园安全维护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2      浏览次数:178        新闻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作者:边吴林

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层层压实“四方责任”,继续按照“九个到位”“五个精准”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学校各单位尽快落实疫情防控与校园安全维护工作,深入贯彻执行《牢牢抓紧疫情防控、全力护佑校园安全》(河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2号预警)文件精神,根据《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内容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学校决定开展新学期疫情防控与校园安全维护工作检查,严防疫情在校园反弹,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出整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疫情监控及信息排查组

1.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对各工作组任务明确到岗到人,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师生、家长”等多级防控联系网络,对校区场所、全体师生实行网格化管理,监督落实各部门划分管理小单元的情况。

2.根据学校实际,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情况。

3.精准掌握每一名教职工及其家属(包括其入校随行人员)情况,尤其需要严格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情况,做好信息登记与上报。

4.严格排查校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个人健康信息、出入情况,建立相对应的体温监测与信息登记台账。

5.负责对疫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统计、报送各类信息。

(二)学生工作组

1.严格落实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小单元管理,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进行健康监测,坚持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指派专人做好记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2.有效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和安全教育。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加强心理健康摸排,积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疫情影响较大学生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3.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卫生消杀工作,配合做好隔离学生的相关工作。

4.会同外事部,负责做好国际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小单元划分与管理。

(三)教学工作组

组织好“安全第一课”等活动,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引导广大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同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演练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体验中掌握自救和他救方法。

(四)校园管理组

1.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人防物防技防、校舍、消防、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车、校园周边环境、反恐、防溺水、防校园欺凌、扫黑除恶、减灾防灾等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2.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涉校重点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力度,落实日常监护和治理措施,严防发生现实危害。

(五)后勤服务保障组

1.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控各项方案,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健康监测,妥善处理好传染病监测预警、隔离救治、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好全校范围内的清洁消杀工作,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2.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材配送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严格把控食品流通各环节的管理,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开展特种设备、校车等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4.按照《河南省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物资配备建议清单》,准备好学校公共场所所需物资如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室、观察室,确保医护人员合理配置,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学校大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活动场所防疫措施情况。

5.制定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六)宣传工作组

1.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及防疫知识宣传,有效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利用媒介手段做好有关政策和防控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舆情引导;

2.营造全校疫情防控氛围,组织、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做好防护安全警示设置

二、检查办法

(一)以上各工作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与计划,及时完成整改。请各工作组负责人指派专人将自查整改总结材料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至院长办公室,纸质版与电子版均需在202010912点之前上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12249029@qq.com,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院长办公室。

联系人:李雪艺   联系电话:15037384905

(二)领导小组实地检查。在各工作小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实地检查与走访的形式进行督察,并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进行通报,领导小组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