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办理开通公租房燃气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172        新闻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作者: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职工开通天然气的生活需求,经总务部与天然气公司积极协调、多次沟通,燃气公司破例上门集中为公租房教职工办理天然气使用的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应带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职工带照片的校园卡。

二、办理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每天:8:30—18:00

2.地点:我院公租房物业服务大厅(公租房西门)

三、费用标准

室内需加装软管费用:50元/米(软管具体加装时间以公租房物业通知为准)。

四、温馨提示

1.办理相关手续时,请清晰、准确地填写住宿的楼宇号及房间号,以免影响使用。

2.逾期未登记办理的教职工,事后需自行到平原新区管委会市民中心一楼东厅办理。

3.燃气表与燃气管的阀门开关在燃气开通前不可触动,以免燃气泄漏。

4.相关手续办理后,燃气即可开通使用。为了保证燃气的安全性,燃气开通后燃气公司工作人员需要进入房内对管道等进行检查,届时请教职工积极配合安全检查。

5.请各部门主管务必通知到本部门公租房教职工,谢谢配合。

6.不明之处可咨询公租房物业服务热线:0373—7079856。


 

总务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