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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平原校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浏览次数:63        新闻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作者:

各单位:

为严格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良好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违规违章、乱停乱放现象,现将平原校区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机动车辆停放位置

1.北环路北侧停车场内停车位

2.南环路停车位

3.图书馆东、西门停车位

4.公租房东侧停车场

5.东餐厅南侧停车位

6.礼堂南侧停车位

7.护理学院南侧停车位

8.校内其他划有机动车停车位区域

二、非机动车辆停放位置

校内保洁、绿化、餐厅、超市、快递、水厂、基建维修等务工人员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需按照以下区域停放。

1.精诚书院、德馨书院北侧停车棚

2.东、西餐厅周边划线停车区域

3.北环路东段开闭所附近区域

4.校内其他划有非机动车停车位区域

三、有关要求

1.所有入校车辆一律在停车场或划线区域有序停放,非停车位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2.对于不按规定停车的情况,学校将对违规车辆予以锁车处理。

3.违停非机动车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校园美观时,学校将对违停车辆进行拖车处理,若拖车过程中造成违停车辆损失的,后果由违停车主自行承担。

4.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理程序如下:

第一次违规停车,车主需到党委保卫部填写车辆违停开锁单,所在单位领导(管理部门)签章,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有公司经理盖章,办理完手续1小时后开锁。

第二次违规停车,需抄写《关于规范平原校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知》后,按上述步骤开锁。

第三次违规停车,列入学校车辆管理黑名单,不得进入校园。

各单位要教育督导所属人员认真落实本规定。各党总支(支部)负责所属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各用人单位负责对所属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

 

 

党委保卫部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