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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持续推动广大师生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消安办〔2025〕21 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将今年5月份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确定为“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人人都是消防安全参与者”,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系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整合利用各种媒体、各类平台、各个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常识性宣传、警示性教育、实操性培训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全员抗御火灾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聚焦重点开展常识宣传 1.聚焦重点场所开展宣传。深刻汲取河北承德“4.8”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针对性宣传。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走进宿舍、教室、餐厅、快递驿站等重点场所,指导开展一次场景化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活动,组织安全员、网格长、宿管员、层长等重点人员集中观看消防安全警示片,在重点部位广泛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挂图。 2.聚焦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开展宣传。党委保卫部要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在楼栋门厅、电梯间等公共区域明显位置,设置电动自行车安全防范提示牌或警示语,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3.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开展宣传。基建部、总务部等部门要大力宣传边营业边施工、施工不备案、动火不审批、电气焊人员无证上岗的火灾危险性和建筑保温材料质量不合格、检验检测失真、使用把关不严等问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4.聚焦“防灾减灾周”开展宣传。5月12日至18日防灾减灾周,党委保卫部协调驻地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在学校人员较为密集的区域和场所,设置流动消防宣传站(点),通过发放消防宣传单、播放宣传片、播发提示语、张贴宣传海报、组织消防体验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二)统筹资源深化警示教育 5.教务部、学务部、各书院、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利用大屏、LED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循环播放火灾案例、科普视频、图文海报等宣传作品。对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期间发生的典型火灾,要及时召开曝光警示会,现场讲解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讲透事故教训,警示师生员工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 6.广泛参与。各单位要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发布通告等形式,启动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师生代表、志愿者等力量,参与消防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次。 (三)立足全员加强实操培训 7.开展全员培训。5月底前,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培训,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重点讲法律、讲责任、讲任务,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提高做好本单位和分管领域消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8.开展基层网格力量培训。5月底前,分批分类组织对工作人员、网格长等基层力量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普及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教授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的内容方法,以及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技能。 9.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培训。5月下旬,组织对消防控制室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电工、保安、保洁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重点讲操作、讲技能、讲风险、讲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日常火灾防范。 10.开展全员疏散逃生演练。5月底前,组织一次全员参与、全过程模拟的消防技能实战和疏散逃生演练,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做到“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火场中会逃生自救”,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高效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全体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维护消防安全稳定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站在学校发展的高度,将其与当前各类消防安全治理相结合,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形成合力 建立共同研讨、联合会商等机制,统筹谋划宣传活动,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宣传部要支持和推动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党委保卫部要积极为各单位提供培训指导和宣传服务。 (三)丰富载体,拓宽渠道 立足“简单化宣传”,创新思路、因地制宜,认真剖析近年来火灾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以案说法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话题,加强主题宣传策划,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应用,持续提升宣传质效。区分不同目标人群,采取不同形式和手段,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对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统筹调度,及时整理上报图片、声像、文字等新闻线索,请于5月2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纸质版)报送至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旭钟处(电子版发至企业微信),电话:15537389700。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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