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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明确2021年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学校2021年各项事业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深入分析形势,据实做好2021年工作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主要领导在2020年度述职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高等教育及学校发展形势,紧密围绕学校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征求意见稿)及主要领导在2020年度述职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制定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的工作计划; (二)按照所辖的工作内容,逐项进行逻辑性地梳理,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突出重点,避免内容冗杂、大锅烩; (三)要符合SMART原则,工作必须是具体的、可度量的、可实现的、相关联的; (四)语言表述要准确、精炼、具体,重点清晰,用语规范; (五)对于质量不过关或者质量较差的工作计划,将回退并责令重新制定;对于未按时提交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3月9日17:00前,将本单位2021年工作计划报送至院长办公室文秘科(纸质版须经主管院领导签字确认)。 联系人:牛婧妍 电话:7375614 邮箱:yzbgs@sqmc.edu.cn 附件: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征求意见稿).docx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发展战略与考核部 2021年3月8日 |